據巍山縣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由州紀委監委指定巍山縣紀委監委管轄,巍山縣紀委監委對大理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隊副大隊長李文麒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李文麒違反廉潔紀律、工作紀律,收受禮品禮金,充當惡勢力“保護傘”;收受他人財物,接受請托,泄露案情,放縱包庇犯罪嫌疑人,涉嫌徇私枉法犯罪;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李文麒身為黨員領導干部、人民警察,理想信念喪失,執法犯法,充當惡勢力“保護傘”,利用公權力謀取私利,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構成職務違法并涉嫌犯罪,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大理市紀委常委會和市監委會議研究,并報中共大理市委批準,決定給予李文麒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